中文 EN

登录 注册

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医大师工作室 > 湖南工作室 > I-5.制度建设
I-5.制度建设

工作室制度

作者:世中联 时间:2017-01-15 人气:4844次

孙光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制度

为促进孙光荣国医大师学术经验总结与继承,制定孙光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制度。

一、孙光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的组织结构

1、主任:何清湖

2、副主任:孙贵香 孙文正

3、成员:陈新宇、刘富林、袁振仪、刘春华、宁泽璞、蔡铁如、孙玉冰、孙玉虹、孙光贵、肖碧跃、孙相如、张冀东

二、孙光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职责

1、传承工作:邀请孙光荣国医大师定期来工作室指导,授艺带徒,并在示教诊室临床应诊。

2、规划工作: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经工作室集体讨论成稿,报院校领导审核后执行。

3、学术讲座:邀请孙光荣国医大师到本校以及相关单位进行定期学术讲座,传承并推广孙光荣国医大师学术经验。

4、科研工作:传承工作室计划每年申报、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并做好梳理总结,以论文、著作等形式发表或出版。

孙光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

2017年1月  


湖南中医药大学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

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传承模式,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我校开展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建设。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整理、推广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国医大师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传承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第四条 工作室建设主要包括国医大师临床经验示教诊室、国医大师资料室(阅览室)和国医大师临床经验共享网站等。用于临床观摩、病例讨论及学术交流,资料室(阅览室)用于国医大师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资料收藏、整理和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档案的保存,可供传承人进行计算机检索。

第五条 国医大师研究型继承工作主要包括:结合国医大师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重点选择国医大师平时擅长治疗的2-5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或者标准,推广应用于临床。

第六条 临床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包括:对国医大师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临床思想,出版专著等。

第七条 培养临床、科研人才工作包括:通过临床研究总结,结合国医大师传承指导和现代科研分析,建立起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逐步探索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提升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的培养。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一)工作室团队由国医大师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二)工作室负责人应该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国医大师专业一致,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三)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继承人或全国中医优秀人才。

第九条 学校成立国医大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保障。制定工作室的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落实有关职能科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考核。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 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外,要建立有效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工作室功能区域建设和条件改善、开展国医大师研究型继承工作、进行临床资料的整理分析、培养临床科研人才等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实现依托单位领导下的负责人负责制。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在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执行。


湖南中医药大学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

                           2017年11

 

上一篇:师徒传承制度

Copyright 2017 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802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