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标准和疗效评定体系的参照标准问题
作者:世中联 时间:2018-05-15 人气:4015次
就目前现状来看,中医在医疗活动中,对疾病的诊断标准和疗效评定体系仍处于构建阶段,还很不完善、很不全面。医事活动中,往往需挂靠西医评介体系;如中医药治疗痛经,临床实践中,疗效显著,但具体诊断和评价指征,往往比较含糊,疼痛程度的介定,缺乏具体量化指标,这样一方面不利于医者掌握,二来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纠纷时,往往对医生、医院不利。这样无形中就不利于中医药医事活动的正常开展。
1.2.2中医临床诊疗方式与医疗纠纷中事故鉴定问题
医疗活动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医疗纠纷,而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所采用的鉴定体系,往往需要或借助西医标准,若在诊疗活动中运用中医药治疗某种疾病,虽然中医师在运用“四诊”或脏腑辨证、或八纲辨证、或卫气营血辨证、或六经辨证、或三焦辨证等,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缜密严谨,看似无懈可击;但是,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中缺乏具体可量化的标准,医生往往处于很被动,要吃败诉吃官司;这样就造成了具体临床辨证论治与医疗活动中法律法规的冲突;令医疗单位和中医医务人员很矛盾。
1.3 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商榷和充实完善
这里谈到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传统医药的法制化进程偏于滞后,需要加快进程,现有全国范围的《中医药条例》或地方性《发展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效力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保护或发展传统中医药的责任不清,措施不硬,没有或与依法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目的存在距离;二是卫生经济政策的宏观导向不利于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中医药诊疗的服务收费项目少,技术劳务水平低,中医医院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将有限资源或资金优先配置在经济效益回报率高的大型设备和西医现代化技术项目上,导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面临萎缩或废用;其实中医医院所处的位置是很尴尬的,想发挥特色但面临的是生存和吃饭问题。
1.4 行业规范化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行业规范化是规范行业行为的准则,在制度完备后有利于本行业更好地发挥优势、起到保护作用,医疗行业也不例外,换句话说,这种关系到生命问题的行业,更应规范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现在对中药材从原材料到药物生产到销售都有一整套规范管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GLP(试验)、GMP(生产)、GCP(临床)、GSP(营销)从长远来看利大于弊;这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任何事物在起步阶段都会带来一定的挑战,而且,短时限内,挑战大于机遇。中医药适应形势发展就必须改良剂型打破传统剂型单一的不足,现在国家对中医制剂要求纳入GMP标准,对一些效益好、起步早医院来说这是保护专利权的一个方面;对于一些底子薄、起步晚的医院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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